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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战略政策,明确要继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为新时期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最近,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教育部同有关部门正集中力量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职业教育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是11个战略专题之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要持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保持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的格局,质量上要有明显提高,实现数量、质量、机构、效益协调发展。并规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基本建成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和制度,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这个规划设想是宏伟的,应该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城市和农村职业教育统筹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中专联合办学方向上来。 普通高中教育总体上要把握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心放到中职课程置换上去。 日前,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就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是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必须看到,在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将影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努力推动中职教育的课程置换工作。 《意见》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在2004年的基础上增加100万,达到650万,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上要把握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质量上。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必须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对此《意见》作出明确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能力。要稳定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不得并入高等学校或改办成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政策规定。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较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较重、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要扩建、改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还可以利用普通中学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班;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可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转制、股份制和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引入民办教育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使职业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实体。 此外,要积极推进中职院校合作,逐步推进高职院校合作;职中院校可根据情况进行职中课程置换,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行职中联合办学;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相关专业,开发新的课程和教材;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紧密结合,并利用劳务市场、人才招聘会和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向毕业生发送本地和异地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或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各种便利条件。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推进中专联合办学的重大原因,也是中专联合办学带给我们的中职教育发展的新思路。 《意见》还对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提出要求。 《意见》最后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要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要建立和完善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年度报告制度。2009年中考成绩出来后到招生结束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和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教育部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